1月29日,記者從省交警總隊獲悉,為了動員全體交通參與者共同關注交通安全、參與交通管理,交警總隊面向全省道路交通參與者發(fā)起“春運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有獎”活動。
具體活動方式如下:時間:2016年1月29日-2月21日;活動參與對象:全省道路交通參與者;舉報內(nèi)容:(1)酒后駕駛違法行為;(2)客車(面包車)超員違法行為; (3)長途客車凌晨2時至5時違規(guī)運行違法行為;舉報方式:將舉報中所涉及的車牌號、違法行為發(fā)生時間及地點、違法行為描述和相關照片等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發(fā)送給我們,同時請附上您的姓名和手機號。(1)通過@海南省交警總隊新浪及騰訊官方微博私信我們。(2)通過海南交警微信公眾號發(fā)給我們;獎勵辦法:所舉報的內(nèi)容一經(jīng)查實,即獎勵舉報人手機話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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