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宣判后,楊達才被帶走。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昨天上午,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楊達才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法庭不認可其有自首情節(jié)。最終被告人楊達才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5萬元。
楊達才當庭并未表示是否上訴。
庭審現(xiàn)場面無表情
據(jù)新華社報道,5日9時30分,楊達才被法警帶入現(xiàn)場。與庭審時一樣,楊達才仍穿著橘紅色看守服,從進入法庭到庭審結束,楊達才始終面無表情,只是將兩手交叉放在身前,肅立聆聽法官宣讀判決書。
公訴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達才家庭尚有504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其來源,在庭審中被告人楊達才及其辯護人亦沒有提出新的證據(jù),且對此數(shù)額均已表示無異議。故法庭對公訴機關起訴指控其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予以確認。
最后,法庭判決被告人楊達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并沒收財產5萬元;受賄贓款25萬元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贓款504余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自首情節(jié)未被采納
在8月30日的一審中,楊達才自我辯護稱,自己是在檢察機關不掌握其受賄的情況下,主動交代受賄25萬元的犯罪事實,屬于自首情節(jié)。希望法庭從輕量刑。
法庭認為,在楊達才主動供認前,檢察機關已經查明,楊達才及其妻子、兒子、兒媳婦名下有財產1177萬。說明在楊達才交代之前,檢察機關已掌握其犯罪事實,有重大受賄犯罪嫌疑。面對如此巨大的非法所得,楊達才僅僅交代了受賄25萬元犯罪事實。法庭認為不應以自首論處,自首情節(jié)不予采納。
去年8月,陜西省安監(jiān)局局長楊達才視察車禍現(xiàn)場微笑的照片引發(fā)網友搜索,他被網友“搜”出了各種名表,被稱為“表哥”。今年2月,楊達才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聲音
眾所周知,楊達才腐敗案件是因他在“8·26”車禍現(xiàn)場一個不合時宜的微笑引發(fā)的,雖然有偶然性但也折射出楊達才貪腐的內心世界。
——該案審判長
■ 馬上評論
“表哥”獲刑“表”不能沒交代
9月5日上午,“表哥”楊達才案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達才因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兩罪并罰獲刑14年,受賄贓款25萬元和504余萬元來源不明贓款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表哥”落馬,引線無疑是那“不合時宜”的笑:去年8月,他因在事故現(xiàn)場“微笑”,而引發(fā)軒然大波,不少網民對其“人肉”,扒出他有11塊名表,他也因此獲得“表哥”名號。爾后在網民窮追不舍的“扒糞”下,他被曝出“渾身都是寶”。
現(xiàn)在看來,楊達才因笑惹禍,似乎有點“冤”:他面含微笑,或是面相難改,而非冷血表現(xiàn)??蓮慕Y果來看,這算是“歪打正著”:網民據(jù)此深挖,按圖索驥,發(fā)掘出其腐敗事實,也是“意外收獲”。
而今“表哥”已獲刑,但遺憾的是,諸多名表從何而來,至今存疑,非但庭審上絲毫未提及,一審宣判中,對名表等是否包含在贓款之中,也未作說明。
毋庸置疑,楊達才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是其犯罪情節(jié)中的“重頭戲”,也是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據(jù)??蛇@不表明,就該對名表等不予追究。事實上,11塊名表、估價很高的眼鏡、名牌腰帶等,可謂奢侈,很可能就是腐敗的重要證據(jù)。
在“名表門”曝光之初,面對公眾質疑,楊達才曾作回應:自己十多年來確實買過5塊表,但是“用合法收入買的”。但這未能平息猜疑,隨著被扒出的表數(shù)增多,該說法也很難站住腳。
去年12月,陜西省紀委曾表示,正在對楊達才購買手表的發(fā)票進行核查??蓵r至今日,對于這些表究竟是否系楊達才“合法收入”所買,當?shù)囟紱]給公眾一個說法。
不可否認,名表等物件所抵的價值,或許跟其贓款相比,只是“小巫”,但并不意味著名表情節(jié)可以擱置。
如今“表哥”已被判刑,可對于“表”象,不能沒個交代。在公眾疑竇叢生的情況下,紀檢和司法部門理應回應輿論關切,對名表等來源加以說明,以解公眾之惑。
佘宗明(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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