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神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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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拜萨城这边到神殿举行婚礼的习俗不同,桑德康翠的婚礼上是把神官请到新郎家里,为新人见证和赐福的。将近中午时,欧勒可大神官就来到了阿克罗斯家,让两位新人的手按在圣典上,为他们念诵农神的箴言,祝福两人婚后平安幸福。
白和其他亲友一样微笑着送上祝福,眼中却微带焦灼之色,不时往周围扫去――农神呢?说好了要来给婚礼赐福的,这都已经宣誓了,神怎么还没到呢?
不只他着急,大哥朗姆也是一样提心吊胆。之前农神明明许诺了要在婚礼上赐福,现在忽然不来了,会不会是对他的婚事有什么不满?如果说神祗反对他和西斯汀洛的婚姻,他们俩该何去何从?
这桩婚事可是两家从小就订好的,他们夫妻也是从小就相识相知。虽说后来白出生后,阿克罗斯家就搬到了拜萨城,可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从没因此受过影响,现在又已经开始婚礼了……
他暗暗担心着,还不敢显露出任何异样,生怕妻子和亲人们知道这事,影响婚礼进行。眼下唯一能理解和帮助他的就是小弟了,朗姆趁着仪式上喝饮料的环节,不动声色地瞄了瞄白,想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这一转过去,就看到他弟弟神色呆滞,和他的目光对上之后,就僵着脖子把脸扭向了另一个方向。朗姆不解其意,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便见一名长发披散、肤色微深、外表极为俊美矜贵的男子坐在正席上,正用金刀切着他们的婚礼切糕。
这人是怎么进来的,居然随便跑到主人席位上……
这念头还没转完,一个石破天惊的名字就撞到了他脑海中,刺激得朗姆不禁瞪大了眼,试探着叫了一声:“霍桑?”
白继续僵硬地点头。
欧勒可大神官以为他在念诵神名,慈爱地说:“是的,你们要诚心称诵神名,使他感到你们的敬仰之心,要敬畏霍桑神、爱他如爱你的父母……”
农神出现了!农神亲身出现了!我弟弟果然深受神的宠眷,可是……
降临到我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白做的切糕,农神宠爱厨子的谣言真的要洗不清了吗?
朗姆大哥神色深沉严峻,猛然整了整衣服下摆,在去觐见农神之前先夸奖了大神官:“大神官,感谢您为我们主持婚礼,也赞美您的虔诚和神眷,因为您的虔诚引来了农神的下顾,使我和西斯汀洛的婚礼也增添了无限荣光。”
“什么?嗯……什么!霍桑降临了?”
大神官的五官激动得有些变形,满脸褶子都被撑开了,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跟着朗姆走到正席边跪下,称颂农神的慈爱与神威。
霍桑放下手里的刀叉,看着切糕,不明显地叹了口气,叫新人起身靠过去,在两人眉间各划了一下,留下一道淡红色的印记:“这是奖励你的虔诚与聪慧的。祝福你们生活美满,子孙像这甜点中的核果一样繁盛。”
花园中所有人都跪下去行礼,就连不信仰农神的格拉斯和瑟泊汀也一手按在胸口,行了鞠躬礼。在众人虔诚的称颂声中,霍桑的目光在场中扫过,最后落到白身上,淡淡说了声:“我先回去了。”
他出现了短短一刻,身影便化作金光消散,却把婚礼场面推动得更加热烈。新人和他们的父母激动得率先起来歌舞,白却独自一人离开了这片盛宴,悄悄回到了自己房间。
他以为自己行动隐秘,却不知道背后已有一个人盯住了他,远远跟着他进到楼里,悄无声息地向他的房间走来。
进门之后,白就看到农神倚在他家靠垫上一边吃切糕一边喝酒,见他进来还抱怨没有温柔体贴的侍女帮自己切成小块喂到嘴里。
白抽搐着唇角问他:“要不我去叫女仆进来帮您切?可您刚才在花园里吃切糕已经让人看见了,这再专门找个人伺候,万一再有人传流言诽谤您不爱勇士爱厨子怎么办?”
霍桑冷哼了一声:“你把你的主人当成什么了?也只有我这么宽容的主神才能容忍你的无礼揣测,要是其他神祗听到侍神者把自己当成只知道吃的馋鬼,一定会降下神罚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农神,咱们能面对一下现实吗?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以我区区凡人的智慧怎么能妄测神祗的想法呢?”白无奈认了错,换来了农神大度的谅解:“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是人间最接近神祗之人,也不用这么妄自菲薄。只要你永远忠诚的侍奉我,这些小毛病我也就包容了。”
反正他也不是很爱吃甜食。
看在今天他大哥结婚的份上,农神没再要求白做什么菜,只吃了几块切糕就离开了。白拣了一小块农神剩下的切糕品尝,感觉核桃和各种坚果都烘得挺香脆,葡萄糖浆也比白糖熬成的多了种更清新的果香,配上新烘的葡萄干,味道相当不错。
他忍不住又拿起一片,刚要放进嘴里,房门就被人撞开,一个衣着华贵的高大身影就直接冲进门来,咣当一声撞到他怀里。
白手里的切糕都差点被撞掉,愣愣地看着那人,半晌才问道:“你……您是奈特骑士,您这是打算干什么?”
奈特骑士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手里的切糕:“想不到您是神眷者!我之前对您的态度太不够恭敬了,现在是特地来向您道歉的。请您务必接受我成为您的骑士,让我以后能留在您的身边聆听福音,我会尽我的一切能力帮您在农神面前固宠……”
“麻烦等会儿!”白直接把那块切糕塞进了他嘴里,用一种压抑而危险的目光看着他:“什么叫帮我在农神面前固宠?”
少年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这是在破坏我的名声你懂不懂!
骑士激动地咽下了农神吃过的切糕,湿漉漉地双眼看着神官:“砂之神殿有一位今年才二十几岁的高级神官,听说也是神眷者,极擅讲解圣典。可是我相信您一定比他更受农神宠爱,我也会尽我所能,扶助您成为最受神眷顾的伟大神官!”
少年你搞错了,我是来当龙套的,不是来演金枝欲孽的。而且这本书的主角其实是格拉斯?莫沃尔,我现在只想跟在他身边多凑几条支线剧情,哪天死了还能有个复活机会,对于回桑德康翠争宠没有任何兴趣。
白面无表情地把剩下的切糕打包送给了他,拍了拍他宽厚的肩膀:“多谢你的好意,麻烦你还是先出去帮我留住那两个人吧。”
少年骑士一脸神圣坚定的表情,抱着切糕往外走,边走边说:“您是神眷者,只侍奉好吾神霍桑就够了,不用牵挂异教徒,那两个人我会为您处理掉……不,照顾好的!”
“你对他们客气一点……”白目送他像小鹿一样跑开,心里总有点忐忑,生怕大嫂这位弟弟住到他家第一天就被主角光环妨死。
回到婚礼上时,他特地多看了主角坐的桌子那边几眼,结果却是一切正常。格拉斯和奈特在一起谈笑风生,瑟泊汀也留在场中歌舞,直到天色渐晚,其他学生渐渐散去,他们也没有离开意思。
只要留他们住上一夜,他就能趁半夜溜回学校,做出湖中仙女今天也照常帮他们打扫的证据了。
白站在石榴树下,一手攀着树枝遮住脸偷偷观察他们,叫住了经过身边的女仆:“奈特骑士留了几位客人,你去领他们到客房住下。”
女仆温顺地答应下来,走过去替他们引路。奈特骑士连自己住哪都还没搞清楚,更不知道客房在哪,连忙把这两人交给女仆,叫他们安心住一夜:“我们桑德康翠人是很好客的,没有这么晚还把客人往外赶的道理。你们是我的朋友,又是罗亚学院的学生,当然要住下。”
他和女仆一块儿留人,瑟泊汀就半推半就地红着脸道谢了。格拉斯却忽然提出:“我想这家的主人,在学校里一直帮助我们的白同学当面道谢,可以吗?”
女仆含笑答了一声,正要给他指路,格拉斯就直直奔着白遮身的石榴树这边走来。他的眼睛经过魔法元素洗炼,视力比普通人好得多,在明亮的月光之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石榴树下那袭亮眼的刺绣长袍,和掩遮在火红石榴花间的雪白头巾。
实际上,从白回到婚礼现场上后,格拉斯的目光就不止一次落在他身上,只是看得隐蔽,脸上表情控制得也好,没人看得出他在这样欢乐的宴会上,还分了一份儿注意力给坐得远远的另一个人罢了。
在白发现他的目的是自己,转身离开之前,格拉斯就已经叫了一声:“白同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对白的称呼就改成了“白”而非“阿克罗斯”,只是这称呼往常只能在他自己心里叫一叫,直到今晚见到这个人,才终于说出口来。
白顿足转身,脸庞被头巾的阴影遮住,看不情神情,只是微微仰起的下颌显示出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气质。
这个人似乎天生就该是这样高傲冷峻的姿态,可是却能为了他穿上女装,每天翻窗进宿舍打扫、煮饭……格拉斯忽然觉着不需要再问其中的理由,特别是不该当着其他人问,于是只是点头答道:“我是来向你道谢的,但是现在想想,只是用嘴说说,诚意实在不够。我想送你一份礼物以表心意,不知你喜欢什么?”
不管白要不要,他都打定了主意要送,哪怕把这些年的零花钱都搭上,再找个佣兵团打工也不足惜。
――如果白非要推辞的话,他就买几百束鲜花铺在自己房里,让“湖中仙女”一进宿舍就能看到他的心意。
出乎他的意料,白不仅愿意答话,还亲自点了一份大礼:“要送我礼物?不用。我听说你的实力不错,如果你真要谢我,就在校园大比里一直赢到决赛,我想在决赛擂台上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希望你能强到可以做我的对手。”
格拉斯吃惊地看着他,考虑了一阵,脸上重新恢复平静,一口答应下来:“能和你站在同一座擂台上之前,我不会输的。”
与拜萨城这边到神殿举行婚礼的习俗不同,桑德康翠的婚礼上是把神官请到新郎家里,为新人见证和赐福的。将近中午时,欧勒可大神官就来到了阿克罗斯家,让两位新人的手按在圣典上,为他们念诵农神的箴言,祝福两人婚后平安幸福。
白和其他亲友一样微笑着送上祝福,眼中却微带焦灼之色,不时往周围扫去――农神呢?说好了要来给婚礼赐福的,这都已经宣誓了,神怎么还没到呢?
不只他着急,大哥朗姆也是一样提心吊胆。之前农神明明许诺了要在婚礼上赐福,现在忽然不来了,会不会是对他的婚事有什么不满?如果说神祗反对他和西斯汀洛的婚姻,他们俩该何去何从?
这桩婚事可是两家从小就订好的,他们夫妻也是从小就相识相知。虽说后来白出生后,阿克罗斯家就搬到了拜萨城,可他和妻子之间的感情从没因此受过影响,现在又已经开始婚礼了……
他暗暗担心着,还不敢显露出任何异样,生怕妻子和亲人们知道这事,影响婚礼进行。眼下唯一能理解和帮助他的就是小弟了,朗姆趁着仪式上喝饮料的环节,不动声色地瞄了瞄白,想问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这一转过去,就看到他弟弟神色呆滞,和他的目光对上之后,就僵着脖子把脸扭向了另一个方向。朗姆不解其意,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便见一名长发披散、肤色微深、外表极为俊美矜贵的男子坐在正席上,正用金刀切着他们的婚礼切糕。
这人是怎么进来的,居然随便跑到主人席位上……
这念头还没转完,一个石破天惊的名字就撞到了他脑海中,刺激得朗姆不禁瞪大了眼,试探着叫了一声:“霍桑?”
白继续僵硬地点头。
欧勒可大神官以为他在念诵神名,慈爱地说:“是的,你们要诚心称诵神名,使他感到你们的敬仰之心,要敬畏霍桑神、爱他如爱你的父母……”
农神出现了!农神亲身出现了!我弟弟果然深受神的宠眷,可是……
降临到我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吃白做的切糕,农神宠爱厨子的谣言真的要洗不清了吗?
朗姆大哥神色深沉严峻,猛然整了整衣服下摆,在去觐见农神之前先夸奖了大神官:“大神官,感谢您为我们主持婚礼,也赞美您的虔诚和神眷,因为您的虔诚引来了农神的下顾,使我和西斯汀洛的婚礼也增添了无限荣光。”
“什么?嗯……什么!霍桑降临了?”
大神官的五官激动得有些变形,满脸褶子都被撑开了,反应过来之后立刻跟着朗姆走到正席边跪下,称颂农神的慈爱与神威。
霍桑放下手里的刀叉,看着切糕,不明显地叹了口气,叫新人起身靠过去,在两人眉间各划了一下,留下一道淡红色的印记:“这是奖励你的虔诚与聪慧的。祝福你们生活美满,子孙像这甜点中的核果一样繁盛。”
花园中所有人都跪下去行礼,就连不信仰农神的格拉斯和瑟泊汀也一手按在胸口,行了鞠躬礼。在众人虔诚的称颂声中,霍桑的目光在场中扫过,最后落到白身上,淡淡说了声:“我先回去了。”
他出现了短短一刻,身影便化作金光消散,却把婚礼场面推动得更加热烈。新人和他们的父母激动得率先起来歌舞,白却独自一人离开了这片盛宴,悄悄回到了自己房间。
他以为自己行动隐秘,却不知道背后已有一个人盯住了他,远远跟着他进到楼里,悄无声息地向他的房间走来。
进门之后,白就看到农神倚在他家靠垫上一边吃切糕一边喝酒,见他进来还抱怨没有温柔体贴的侍女帮自己切成小块喂到嘴里。
白抽搐着唇角问他:“要不我去叫女仆进来帮您切?可您刚才在花园里吃切糕已经让人看见了,这再专门找个人伺候,万一再有人传流言诽谤您不爱勇士爱厨子怎么办?”
霍桑冷哼了一声:“你把你的主人当成什么了?也只有我这么宽容的主神才能容忍你的无礼揣测,要是其他神祗听到侍神者把自己当成只知道吃的馋鬼,一定会降下神罚的!”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农神,咱们能面对一下现实吗?
“是是是,都是我的错,以我区区凡人的智慧怎么能妄测神祗的想法呢?”白无奈认了错,换来了农神大度的谅解:“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是人间最接近神祗之人,也不用这么妄自菲薄。只要你永远忠诚的侍奉我,这些小毛病我也就包容了。”
反正他也不是很爱吃甜食。
看在今天他大哥结婚的份上,农神没再要求白做什么菜,只吃了几块切糕就离开了。白拣了一小块农神剩下的切糕品尝,感觉核桃和各种坚果都烘得挺香脆,葡萄糖浆也比白糖熬成的多了种更清新的果香,配上新烘的葡萄干,味道相当不错。
他忍不住又拿起一片,刚要放进嘴里,房门就被人撞开,一个衣着华贵的高大身影就直接冲进门来,咣当一声撞到他怀里。
白手里的切糕都差点被撞掉,愣愣地看着那人,半晌才问道:“你……您是奈特骑士,您这是打算干什么?”
奈特骑士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手里的切糕:“想不到您是神眷者!我之前对您的态度太不够恭敬了,现在是特地来向您道歉的。请您务必接受我成为您的骑士,让我以后能留在您的身边聆听福音,我会尽我的一切能力帮您在农神面前固宠……”
“麻烦等会儿!”白直接把那块切糕塞进了他嘴里,用一种压抑而危险的目光看着他:“什么叫帮我在农神面前固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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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激动地咽下了农神吃过的切糕,湿漉漉地双眼看着神官:“砂之神殿有一位今年才二十几岁的高级神官,听说也是神眷者,极擅讲解圣典。可是我相信您一定比他更受农神宠爱,我也会尽我所能,扶助您成为最受神眷顾的伟大神官!”
少年你搞错了,我是来当龙套的,不是来演金枝欲孽的。而且这本书的主角其实是格拉斯?莫沃尔,我现在只想跟在他身边多凑几条支线剧情,哪天死了还能有个复活机会,对于回桑德康翠争宠没有任何兴趣。
白面无表情地把剩下的切糕打包送给了他,拍了拍他宽厚的肩膀:“多谢你的好意,麻烦你还是先出去帮我留住那两个人吧。”
少年骑士一脸神圣坚定的表情,抱着切糕往外走,边走边说:“您是神眷者,只侍奉好吾神霍桑就够了,不用牵挂异教徒,那两个人我会为您处理掉……不,照顾好的!”
“你对他们客气一点……”白目送他像小鹿一样跑开,心里总有点忐忑,生怕大嫂这位弟弟住到他家第一天就被主角光环妨死。
回到婚礼上时,他特地多看了主角坐的桌子那边几眼,结果却是一切正常。格拉斯和奈特在一起谈笑风生,瑟泊汀也留在场中歌舞,直到天色渐晚,其他学生渐渐散去,他们也没有离开意思。
只要留他们住上一夜,他就能趁半夜溜回学校,做出湖中仙女今天也照常帮他们打扫的证据了。
白站在石榴树下,一手攀着树枝遮住脸偷偷观察他们,叫住了经过身边的女仆:“奈特骑士留了几位客人,你去领他们到客房住下。”
女仆温顺地答应下来,走过去替他们引路。奈特骑士连自己住哪都还没搞清楚,更不知道客房在哪,连忙把这两人交给女仆,叫他们安心住一夜:“我们桑德康翠人是很好客的,没有这么晚还把客人往外赶的道理。你们是我的朋友,又是罗亚学院的学生,当然要住下。”
他和女仆一块儿留人,瑟泊汀就半推半就地红着脸道谢了。格拉斯却忽然提出:“我想这家的主人,在学校里一直帮助我们的白同学当面道谢,可以吗?”
女仆含笑答了一声,正要给他指路,格拉斯就直直奔着白遮身的石榴树这边走来。他的眼睛经过魔法元素洗炼,视力比普通人好得多,在明亮的月光之下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石榴树下那袭亮眼的刺绣长袍,和掩遮在火红石榴花间的雪白头巾。
实际上,从白回到婚礼现场上后,格拉斯的目光就不止一次落在他身上,只是看得隐蔽,脸上表情控制得也好,没人看得出他在这样欢乐的宴会上,还分了一份儿注意力给坐得远远的另一个人罢了。
在白发现他的目的是自己,转身离开之前,格拉斯就已经叫了一声:“白同学!”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对白的称呼就改成了“白”而非“阿克罗斯”,只是这称呼往常只能在他自己心里叫一叫,直到今晚见到这个人,才终于说出口来。
白顿足转身,脸庞被头巾的阴影遮住,看不情神情,只是微微仰起的下颌显示出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淡气质。
这个人似乎天生就该是这样高傲冷峻的姿态,可是却能为了他穿上女装,每天翻窗进宿舍打扫、煮饭……格拉斯忽然觉着不需要再问其中的理由,特别是不该当着其他人问,于是只是点头答道:“我是来向你道谢的,但是现在想想,只是用嘴说说,诚意实在不够。我想送你一份礼物以表心意,不知你喜欢什么?”
不管白要不要,他都打定了主意要送,哪怕把这些年的零花钱都搭上,再找个佣兵团打工也不足惜。
――如果白非要推辞的话,他就买几百束鲜花铺在自己房里,让“湖中仙女”一进宿舍就能看到他的心意。
出乎他的意料,白不仅愿意答话,还亲自点了一份大礼:“要送我礼物?不用。我听说你的实力不错,如果你真要谢我,就在校园大比里一直赢到决赛,我想在决赛擂台上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希望你能强到可以做我的对手。”
格拉斯吃惊地看着他,考虑了一阵,脸上重新恢复平静,一口答应下来:“能和你站在同一座擂台上之前,我不会输的。”